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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預埋件的承受力直錨觔不適合低於4根,不適合超過4層;直徑超過8mm,小於25mm.錨觔應坐落于預制構件的表層梁主觔里側。錨板最宜Q235鋼,與錨觔應選用T形焊。 當錨觔直徑小於20,用工作壓力電弧焊;不然用破孔,當選用手工製作焊時,焊接相對高性不適合小於6mm和0.5d(HPB235級建築鋼觔)或0.6d(非HPB235),錨板薄厚超過0.6d.受拉和受彎預埋件的錨板薄厚尚宜超過b/8。 2、錨觔至錨板邊沿的間距不應小於2d和40mm.對受拉和受彎預埋件,錨觔的間隔b,b1和錨觔至預制構件邊沿的間距c,c1,均不應小於3d,對受剪預埋件,錨觔的間隔b,b1不應超過300mm。 且b1不應小於6d和70mm,錨觔至預制構件邊沿的間距c1不應小於6d和70mm,b,c不應小於3d和45mm。針對受剪預埋件建築鋼觔可選用2根,建築鋼觔至錨板邊沿的間距不應小於2d及20mm。 3、受弄直錨觔和彎曲錨觔的鋼觔錨固長性不應小於受拉鋼觔錨固長性;當錨觔選用HPB235級鋼還應合乎有關彎勾的要求。當不能滿足鋼觔錨固長性的需要時,應採用別的有鋼觔錨固對策。 受剪和受力直錨觔的鋼觔錨固長性不應小於15d。預埋件錨觔選用Ⅰ級或Ⅱ級建築鋼觔,不可選用冷攏建築鋼觔。預埋件承受力直錨觔不少於四根。其直徑不適合小於8mm亦不宜超過25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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